计算机系非专业素质学分评分细则
(2016年第一次修订版)
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
党校/团校结业/青马班(10学时以上),1学分
校“三好生”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,1学分;校“优秀团员”, 0.8学分。(注:国家、省、市分别记为10、5、3学分,有一二三等奖之分的,按梯度100%,80%,50%折算)
校 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,“先进班集体”,1学分(班级所有成员均可加)
讲座(学校组织的报告会、集体活动等时间较长的面向全校学生的活动 )按活动时长算,10小时1学分(例:讲座2小时,则记0.2学分,需注明具体信息,见附表1)
(期末团委会发一份讲座登记表,以登记表上记录的为准。为避免团委下发的名单与个人登记的有出入,请计算机系的每位同学务必配合各自的团支书做好讲座登记工作)
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
暑期社会实践(学校或者各个系负责带队的有组织性的集体社会实践)按时长算,一天算8学时,20学时记1学分(例:实践天数10天,80学时,4学分)
志愿者活动,10小时1学分(各个社团打的志愿者活动的时长证明,即标题是“xx社团志愿者活动证明”,统一算进志愿者活动,在表格里只要体现总学时,总学分即可,具体信息填入附表2表格中)
校社会实践中获得“优秀团队”或“先进个人”,1学分;“积极分子”,0.8学分;国家、省、市,10、5、3学分
义务献血,0.5学分/次,可累加
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
1. 国家、省、市、校“挑战杯”,分别记10、5、3、1;一等奖,二等奖,三等奖,优秀奖,按梯度100%,80%,50%,20%算;团队成果如有明确排位,按100%,50%,20%算(视奖状具体落款时间而定)
2.主持国家、省、市校级科研资助项目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,通过结题验收,分别可加10、5、3、1分,项目组成成员可按照50%计算学分
(四)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
省级:
台湾地区各类竞赛按省级计算,如台湾国际创新发明设计竞赛:第一名5分,第二名4分,第三名2.5分,其他奖项(优秀奖、优胜奖)1分。
市级:
市级各类比赛:第一名3分,第二名2.4分,第三名1.5分,其他奖项(优秀奖、优胜奖)0.6分(奖状落款单位副厅级以上-如组织部、宣传部、教工委、市纪委、市政府、市委)
校级:
1. 校运会:参加未获奖(体育部出证明),1学分;项目获奖者可累加学分(第一名1分,第二名0.8分,第三名0.5分,第四名0.3分,第五名—第八名均0.2分),在1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名次加分项,取最高名次的分数加,剩下的均为0.1学分,(例:获得一,二,五名,1+1+0.1+0.1=2.2学分)
心理情景剧(团队):一等奖1分,二等奖0.8分,三等奖0.5分,未得奖(优秀奖)0.2分
五四合唱:一等奖1分(第一名),二等奖0.8分(第二、三名),三等奖0.5分(第四、五、六名),未得前三均为0.2分
“迎新杯”足球赛,“新羽杯”羽毛球新手赛,“迎新杯”乒乓球赛,“新生杯”篮球赛,公体篮球赛,“宿舍杯”三人篮球赛(男/女):第一名1分,第二名0.8分,第三名0.5分,未得前三均0.2分(未获得名次不加分)
校级辩论赛,戏剧大赛:第一名1分,第二名0.8分,第三名0.5分,取前三名;校“最佳辩手”,0.5学分
校毕业晚会(仅限表演者),1学分;若有名次,在1分的基础上,一等奖1分,二等奖0.8分,三等奖0.5分
黑板报:第一名1分,第二名0.8分,第三名0.5分,第四名0.3分,第五名0.2分,第六名0.1分(获得名次的黑板报主题要写清楚)
“军训标兵”,“晨练标兵”,0.3学分
教学信息员,加职务分1分(时长均不计入统计,职务不累加)
膳食委员会、勤工助学、心理自助中心,社团联合会等机构,正副主任/主席4分,正副部长3分,干事2分(时长均不计入统计,职务不累加)
校各个社团承办的各类校级比赛(校团委/社团联合会):第一名1分,第二名0.8分,第三名0.5分,未得前三均0.2分(未获得名次不加分)
校“文明宿舍”、“宿舍美化大赛”,1分(二者不累加)
各类活动拉拉队(校运动会,“迎新杯”足球赛, “新生杯”篮球赛,公体篮球赛)按活动次数算,每次.0.2分(具体实施方案参考讲座一栏)
系级:
系级辩论赛:第一名0.5分,第二名0.4分,第三名0.3分;系“最佳辩手”,0.3分
拔河比赛:第一名0.5分,第二名0.4分,第三名0.3分,未得前三均不加分
运动会走方阵(训练期间无无故缺席情况,基本全勤,体育部出证明),0.5分
班级篮球赛:第一名0.5分,第二名0.4分,第三名0.3分,未得前三均不加分
趣味篮球赛:第一名0.5分,第二名0.4分,第三名0.3分,未得前三均不加分
系迎新晚会,学期晚会,毕业晚会,周末舞会(仅限表演者),0.5分
计算机系学生专业技能大赛:第一名0.5分,第二名0.4分,第三名0.3分
系级举办的各类活动(经商议可以加分):第一名0.5分,第二名0.4分,第三名0.3分,未得前三均不加分
《弘毅》系刊征用稿,0.5分(同一期的只加一篇)
诚信考场(准考证复印件),0.5分
系“文明宿舍”,0.5,分
系“最佳宿舍”,0.2分(可叠加)
系“不合格宿舍”,-0.2分
满勤奖(学年内请假不超过3次),1分
旷课次数累计10节,-1分
(五)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
1. 校级社团各类活动按时长算,20学时1分(注:加多个社团,统计时长只记最高分,不予累加;个别社团开出两张证明(1)xx社团志愿者活动证明,见(二)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,不算在社团活动中;(2)“xx社团活动时长证明”,填入xx社团,xx学时,xx学分)(3)“xx社团活动时长证明”未经社团联合会审核盖章,一律不加;经了解确认为强行加盖社联或青协的章的证明,一律不予加分。
2. 一级社团社长2分,部长、副部1分;二级社团社长1分,部长、副部0.5分;其他社员均不予加分
3. 校团委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,4分;正副部,3分;干事,2分(均一年考核期)
系团委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,3分;正副部,2分;干事,1分(均一年考核期)
班长及团支书2分,其他班委均1分(均一年考核期)
注:个别频繁更换班委的班级,期末职务考核期不满一年,不予加分
注:个人多重职务(不论校系学生会、社联等其他组织),学分不予累加,只记最高职位的学分。
(六)技能培训及其它
英语六级,1分
计算机四级证书,1分
普通话一甲3分,一乙2分,二甲1分
校内外其他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参加组织考试获得相应的证书,1分(注:未组织考试,培训后即可直接获得证书的不加分)
注:
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申报表一栏均取小数点后一位,其他栏照常取分
注意:各个团支书在汇总时请认真核对加分项,保证分数无误(此项纳入期末职务考核)
如无讲座、志愿者活动记录,删除附表1、附表2后,再上交表格
各类比赛需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参赛获奖证明(是针对没有设奖状只能出获奖证明的情况),(例:有一些是在一些平台上有获奖记录奖状却没有发到手,这类情况学分不算,奖状落款日期在哪年,就算入那一学年的非专)如无,均不纳入非专业素质加分项
各类比赛有获奖的同学,先多方自行确认是否会发相关证书,确定清楚了再根据相关要求申请学分
不纳入非专业素质学分的计算:
1. 校、系学生会各类活动时长
2. 国家奖学金,国家励志奖学金,校奖学金
3. 非社团活动时长,其他各部门(机构、中心、委员会)时长不纳入计算。
4. 校内外各类培训未组织考试,经培训可直接获得的证书(如: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培训/SYB)
(以上细则视具体情况而定,特殊情况再另行商议)
证明材料:
有奖状的要提供奖状复印件(如团体比赛只要一张复印件,背面写上所有成员的名字)
时长证明:社团出具“关于参加xx社团志愿者活动的证明”,按10小时一分,填入(二)志愿者活动一栏中(注:各类志愿者活动可累加);社团出具“关于参加xx社团活动的证明”,按20小时一分,填入(五)社团活动时长一栏中(注:参加多个社团,取活动时长最多的社团加,不予累加);
暑期社会实践由队长提供相关证明,见“关于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证明”(此类证明均于9月份开学一周内交至团委)
志愿者活动证明见“关于XX系参与志愿者活动的证明(模板)”
各类团体赛/晚会的证明,见“计算机系活动证明”/“计算机系各类文体活动证明”(证明于活动结束后一周交至团委)
献血,见“图片-献血证明”
“关于任职社团干部的证明”
计算机系团委
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
附表1:
时间
集体活动内容
时长
2015.01.01(具体日期)
《摆脱贫困》研讨会
2小时
总计
附表2:
参加志愿者服务主要内容
服务时长
2014.09.23
下宿舍回收瓶子
1小时
2014.10.17
操场环保
2014.11.20
2015.03.19
2015.04.23
求是楼系楼保洁
8小时
2014.12.23
宿舍楼下保洁
2015.05.13
校园环保
2014.09.03
2014.09.17
2014.11.06
2014.11.09
2014.12.02
2014.12.16
2015.03.20
2015.03.24
2015.03.29
食堂文明督导
15小时
合计:
31小时